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19号)要求,现将2018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四类,各类项目的主要支持对象应符合《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关于2018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19号)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限额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14项(其中包含“双一流”学科项目6项,扶贫攻坚项目1项),优秀青年项目16项(其中包含“双一流”学科项目8项),一般项目49项,每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分别申报开放基金项目1项。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必须属实,项目组人员须本人亲笔签名。对于学校报送的材料,省教育厅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校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2.已经获得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
(1)承担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以及项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新项目。建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含2项,包括在研的教育厅各类项目包括开放基金等项目和本次申请的项目);已参与2项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和参加新项目。
(2)2017年申报重点项目或优秀青年项目上报省教育厅但未获准立项者今年不能申报重点项目或优秀青年项目。
(3)申报重点项目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8年1月1日止);申报青年项目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018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8年1月1日止)。申报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必须是该平台的专兼职科研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8年1月1日止)。
(4)有合作单位的须在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合作单位行政公章;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4.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
5.项目申报者请认真学习《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和《关于2018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 519号),务必严格按照其有关规定申报,避免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被直接淘汰。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材料撰写。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06日之前,申报个人在学校科技处网站(http://www2.hnsyu.net/kjc/)本通知的附件3中下载相应的申报书模板,线下进行填写(学校初评前,无需个人网上申报)。各申报者按照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确保申报质量。
2.初评材料收取。 2018年12月06日,各系科研秘书将各申报者填写的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无需精装)收齐统一报至科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