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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关于印发《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阳学院
                                     2019年11月28日
 
 
 
 
 
 
 
 
邵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建设与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基本任务之一,是做好专业建设的基础工作。为规范课程管理,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建设与管理必须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按照新时代高等教育的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必须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遵循“整体优化、强化通识、突出重点、资源共享”的思路,全面从单科课程建设趋向课程体系的整体结构优化,积极推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变革教法,关注学法,增强课程实践环节,努力构建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夯实基础,充实内涵,培育特色,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第三条  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是考核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  课程设置
第四条  课程设置类型主要有通识平台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第二课堂等。各类课程的课时数和课时比例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其中通识平台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进行设置与建设,其他各类课程由课程开设单位进行设置和建设。
第五条  课程设置符合以下要求:
(一)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结构体系:
1.通识平台课程的设置需体现素质教育理念,注重课程的综合性和开发性,使学生获得必要的价值分析、探究方式与能力的训练,形成合理的思维方式和准确的观察判断能力,以及清晰的沟通表达能力。
2.学科基础课的设置需遵循基础性、公共性和学术性原则,具有完整规范的知识体系,能够使学生获得严格的专业基础训练。
3.专业课程需致力于为学生开展专业学习和训练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提供时间和空间,使学生在修读过程中获得本专业学术研究和专业训练的初步经验。专业必修课的设置应以规范严谨、精炼优质为建设目标。专业选修课侧重 知识的交叉跨度、强调专业前沿信息和学科研究特色的传播。鼓励开设前瞻性的专业课程。
(二)课程名称规范,学分设定合理。
(三)明确课程建设主体单位、课程负责人以及授课团队。
(四)具有完整的教学大纲。
(五)杜绝因人设课。各学院是课程建设的主体,在设置课程时应进行论证,严格把关,充分重视课程教学梯队建设,确保课程合理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人设课”现象。
(六)新开设课程在课程名称的选择上应切实反映教学内容,避免名不符实的课程出现。新开设课程要避免与原有课程在教学内容上相互重合。新开设课程尤其注意防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与核心课程之间,低年级与高年级的专业课程之间教学内容重合现象。
第六条  鼓励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开设新课程。
第三章  课程建设
第七条 课程建设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础性建设,这是课程的常规建设,主要体现在课程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包括课程的教学基本档案制订与完善、任课教师资格审定、教学任务安排与落实、课程考核与评价等,主要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二是提高性建设,包括课程内容的有效传授、课程资源的开发、资源品质的提升、特色品牌的打造,为学生所共享并具有实效,主要以课程建设专项计划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和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第八条  所有课程均应注重基础性建设。科学界定课程教学目标,修订并完善课程教学大纲以及其他各项课程教学文件,建立并逐步形成完整有效的课程实践教学方式和条件,加强教学方法的综合应用与课程考核环节,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建有一支能保证课程各环节教学质量的教师梯队。
第九条  提高性建设课程,在基础性建设更加完善的前提下,着力进行课程提高性专项建设。不断提升课程资源品质,努力打造一流“金课”,积极利用学校课程管理平台积聚、呈现、拓展、共享课程资源,为学生有效学习提供更多机会。
第十条  学校逐步完善课程建设体系,并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学院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及课程建设规划,从基础性建设(常规建设)合格课程中遴选提高性建设(专项建设)课程;国家、省级专项建设课程原则上应从校级提高性建设(专项建设)课程中遴选。
第十一条  国家、省级专项建设课程实行项目化管理,由学校与学院按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建设、管理,课程基础性建设由学院负责建设和管理。课程项目的立项、建设、检查与评价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发展目标与规划,结合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课程建设与管理的主体单位,进一步明确课程建设与管理职责,加强课程设置审核;推动师资队伍建设,引导教师潜心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着力建设优质课程资源。
第十三条 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与自身发展规划,落实课程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要求,负责教师任课资格审核,督促编写并审定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加强课程建设以及课堂教学的考核与评价,提升课程建设品质。
第十四条  教研室是课程建设的基本单位。教研室应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组建团队积极开发新课程、建设优质课程,并组织本机构教研活动,促进课程建设品质与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十五条  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应积极参与课程建设。课程负责人、教师应依据人才培养要求,明晰课程教学目标,积极组建由同门课程授课教师参加的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拓展、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改变单一的教学方法与学业评价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及学业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教学实效。
第十六条 课程建设成果非商业性使用权属于学校。教师要承诺建设成果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鼓励教师主动共享、自建优质课程资源,帮助其他授课教师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及授课效果。
第四章  课程管理
第十七条  每门课程均应设置课程负责人,专项课程负责人由学院向教务处备案,其它课程负责人由所在学院备案。校级及以上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第十八条 鼓励课程负责人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在学校课程管理平台上发布课程,并向全校师生开放。课程负责人与团队须负责课程在平台上的正常运行、内容更新、网络学习答疑。其中,专项建设课程一般应进入课程管理平台运行。
第十九条 全校课程均按现有学科予以归属。少数课程开课学院与课程归属学科所在学院不一致的,仍由现开课学院开课与管理,学科归属不变。非教学单位开设课程,按课程性质对应或就近归属到相应学科与学科所在学院。
第二十条 培养方案所列选修课程应全部可以开课,供学生选择修读。非本专业的专业课程可作为通识选修课程进行修读,并按照培养方案修读要求经学校认定后计入毕业总学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试点推进教师授课开放竞争机制,学生依据教学质量选择授课教师或修读课程,激发教师教学活力,提高授课质量。
  第五章 课程建设专项计划项目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每年发布课程建设专项计划,主要包括:
(一)核心课程专项
核心课程分为两大类,即通识核心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通识核心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类、语言文学类、军事体育类、创新创业类、计算机基础类学生受益面较广的课程。通识核心课程的设置要全面贯彻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最基本的知识、技能的培养和素质的提升,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均应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专业核心课程是能反映某具体专业最基本的知识点和专业特点的课程,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在某一专业应用领域里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充分体现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程度。
核心课程实行归口建设和管理。通识核心课程建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进行总体上的规划、指导和评价。专业核心课程由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规划,制订本单位核心课程建设计划,全面组织课程教学和内容的建设工作。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秉持“全面思政教育、立体思政教育、创新思政教育”理念,主动转变思路,开启“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包括通识课、专业课在内的各类课程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
(三)资源共享课:以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为学习者提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工处理后的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构建适合 在校学生及社会学习者进行在线学习和交流的网络学习环境,实施与共享资源相适应的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
(四)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要针对通识教育、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优选部分课程,对教师在自然教学环境下的授课过程进行视频录制,并通过网络公开传播,供全校师生及社会学习者共享使用。
(五)研讨课:主要针对各专业核心课程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的改革,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全面体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
(六)慕课:大规模开放在线网上课程,以受众面广量大的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课、教师教育课程等为重点。
(七)双语教学课:学校鼓励学院、学科开设双语教学课程,主要针对有计划、系统地以英语作为课堂教学用语,并恰当地使用英文版教材或教辅资料的课程,使学生在最新课程内容学习、异域文化了解和思维训练以及英语应用水平提高等方面均有受益。其开设要求及程序按照《邵阳学院双语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课程开发计划:依据国家政策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动向,灵活设置课程建设与开发项目。
第二十三条 二级学院按照课程建设专项计划,并结合本单位课程建设情况分期分批申报和建设。同一门课程在同一时期不得重复申报建设,但可分期、分阶段实施滚动建设和改革。
第二十四条 校级课程建设专项计划项目由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并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立项、验收认定。省级、国家级课程建设专项计划项目由二级学院组织推荐, 学院教务处组织评审、并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核、立项建设。各类课程建设专项计划项目的具体申报程序与要求以当时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课程建设专项计划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建设与实施。各二级学院对所属课程建设专项计划项目要给予大力支持。教务处根据课程建设进度,实施中期检查,对未按任务书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将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取消其立项并追回已拨经费。
第二十六条 课程建设专项计划的验收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将追回已拨经费。各类课程建设专项计划项目的具体验收程序与要求以当时文件为准。
第二十七条 对课程建设专项计划验收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课程建设立项的评选。
第二十八条 课程建设专项计划按当年预算经费提供经费资助。学校对立项建设的省级、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按相关要求予以配套资助。课程经费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经费使用范围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参照《邵阳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计划财务处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  课程评价
第二十九条 学校制定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与评价标准,依据标准开展课程建设与评价工作。
第三十条  各学院应建立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常态化机制,通过实施督导、领导及同行听课制度、组织参加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常规检查等多种措施,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开展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提高教师授课质量及学生学习效果。
第三十一 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一)本评价指标体系依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精神,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和部分兄弟院校本科课程评价方案,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原有评价指标体系中的评价项目进行适当的增、减和调整制定而成。
(二)本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地使评价标准趋于定量化,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对部分不宜定量评价而又重要的指标,则采取定性描述、模糊判断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力求内涵明确,重点突出,利于操作。
(三)评价过程中,若因课程性质、特点不同等原因,某一指标无法评价时,该指标按缺项处理。
第三十二条  课程质量评价办法
(一)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都属于课程评价范围。
(二)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组,对课程建设及其教学质量进行指导、定性检查与评价。
(三)教务处负责具体的课程评价安排。
(四)各学院应成立课程评建小组,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分批,负责课程质量的自查自评和推优工作。
(五)专项建设课程在立项建设期内按照本办法第四章“课程建设专项计划项目管理”有关条款进行评价、管理。其他课程,先由教研室提出自评报告,各学院评价小组组织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一并交教务处,由学校再根据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价与抽检。
(六)课程建设与评价应结合课堂教学质量,参加评优的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应列全校前40%以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将与教师个人工作业绩考核及绩效挂钩。
第三十三条  课程质量评价结论标准
(一)本评价指标体系设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4项,主要观测点24项。评价指标等级分为A、B、C、D四级。
(二)如本课程二级指标有缺项,可由课程组写出书面报告,经评价专家组批准作技术处理,其处理公式为:
实际得分=测评得分/[100-缺项分]*100]
(三)课程质量评价分级标准:
 根据上述指标,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并且二级指标D=0、C≤3的课程为优秀课程;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良好课程;总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课程;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课程。
第三十四条 评价结果运用
(一)凡被评为优秀等级的课程授予邵阳学院优质课程称号。对建设优质课程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发给单项奖,将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优先推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二)凡被评为邵阳学院优质课程者,学院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0元。对奖金部分,教研室有权按教学工作的质和量自主分配。
(三)凡被评为不合格课程者,限期整改1年,整改不合格,将严肃追究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责任。
(四)所有课程每年均应根据院评或校评具体情况,由相关教研室、二级学院制定针对性强的年度质量提升计划。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邵阳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邵院行字〔2006〕46号)同时废止。 
邵阳学院课程建设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权重 评价等级
A B C D
1.师资队伍
20分 1-1教师队伍结构 教师队伍的年龄、学位、职称等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青年教师中有硕士学位的比例≥60% 4
1-2主讲教师 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本课程组教师总数的35%以上,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主讲教师占85%以上。 4
1-3师资培养 有完善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培养青年教师、教学骨干的计划和有力的措施,并能很好的落实。 4
1-4教师风范 治学严谨,从严执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思想明确,教学态度端正,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主动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工作。 4
1-5科研能力 三年来,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有论文或科研成果在相应级别的学术交流(含在相应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获奖。 3
1-6教学研究 课程(群)组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每学期开展本课程组活动2次以上,活动内容丰富,组织认真;有1篇以上针对本课程的教研论文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省部级以上高教研究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有针对本课程的教学研究课题1-2项。 5
2.教学文件
 
15分 2-1教学大纲(含实验实习大纲) 有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含实验、实习教学大纲)。
有根据培养目标制订的课程群的教学要求和群内课程教学内容整合优化的具体方案,及群内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5
2-2课程教学文档 形式规范,理论、实践、作业等内容完整,及时上报,学时执行误差小于6%。 5
2-3讲稿
(教案) 内容系统完整,概念正确,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图文并茂,具有特色(每次更新不少于1/3)。 5
3.教材建设
 
10分 3-1信息化建设 利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建立课程网页,将课程相关资源上传。 5
3-2主讲教材 积极选用近三年的优秀教材或教育部推荐的教材。 2
3-3辅助教材与资料 有与本课程(群)密切相关的教学参考资料和其他院校教学改革的相关资料;详细的课程群介绍。 3
4.实践教学
15分 4-1实验开出率 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实验开出率为100%。学生参与性强,效果好。 5
4-2实验
指导书 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选用或自编合适的实验指导书 5
4-3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开出率>50%,效果好。 5
5.教学改革和教学手段
12分 5-1教学内容改革
课程内容设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教育教学规律。理论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 4
5-2考核方法 有一套科学、规范、严格的考试制度,考试方法多样,命题科学性强,注重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考察,能合理反映学生的能力,成绩分布合理。 4
5-3试题库(集) 已建立符合教学大纲的试题库(集),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在考试中应用,效果好。 4
6.教学效果
18分 6-1督导组评价 督导组对本课程(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率≥90% 5
6-2学生评价 学生网上评价对该课程(群)教师教学评价优秀率≥90%。 5
6-3学生
考试成绩 期评成绩优良,近三年考试成绩平均分为70分以上,标准差为5,成绩呈正态分布对试卷作详细科学分析,及时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不及格率≤5%,学生成绩分布合理;实验、实习均有完整的考核体系,成绩计入总分。 5
6-4同行评价 同行对本课程(群)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率≥90% 3
7.课程特色
10分 7-1课程思政 课程体现立德树人理念,具有课程思政功能。 5
7-2课程特色 课程特色鲜明,尤其是体现地方性、应用型大学办学特点。 5
各类课程通过3年的建设,均应达到合格课程要求。合格课程基本要求:
1、要有科学的、具有特色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本课程的规格和教学目的及要求;
②确定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各章节之间的联系(某些课程还应确定与相应课程的前后衔接),要注意反映本课程科学发展的新成果;
③要有对实践性教学和能力培养的环节的要求(包括学生自学、作业、讨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和社会调查等)。
教学大纲一般按国家教育部制订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结合专业方向和教学内容的调整进行修订。无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课程和新开课程要组织力量或联合兄弟院校编写大纲。教学大纲编写、审定后,要按专业汇编成册。不仅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还要让学生掌握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要求。
2、要有充分反映教学改革内容的授课计划。
①授课计划要具体安排讲授内容、实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课程论文(设计)、辅导答疑以及课外作业等教学环节,尤其要规定学生自学的内容、方法及要求;
②授课计划中要体现教书育人,在内容、方法上要有具体要求。
3、要有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与之配套的教学资料。
①要求有一套完整的教材,教材要充分考虑教学大纲的要求;
②除主要教科书外,还要有教学参考书(包括习题集),以及与课程配套的声、像资料和有关教学手段;
③收集本课程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资料及有关本课程学术争鸣的资料。
4、要有一套科学、严格的课程考核制度。
①编制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考核大纲。对建立试题库提出原则性方案和具体要求,如考核方式、手段、试题来源,试卷的组成及题型、覆盖面、难度、分值、时值的确定与分布等;
②在设计题型时,可根据本课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制一定数量的标准化试题;
③根据考核大纲的要求建立试题库,对入库的试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分析、筛选,考核后要有质量分析报告。
5、有一套革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①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熟练地掌握教材,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注重逻辑性与语言表达,启迪思维,教会方法,精讲多练,培养能力;
②教研室(课题组)要制定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计划,开展经常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及教学制度改革的研究讨论,经常组织观摩课、公开课等教学活动;
③根据课程特点与要求,要采用现代声、像等电化教学手段和充分利用模型、图表等直观教具,获得理想教学效果。
6、有一支能保证课程各环节教学质量的教师梯队。
①有一支工作责任强、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较高、掌握教学理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态度良好、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老中青教师组成的梯队,各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合理;
②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具有开出两门课程的能力;
③教研室(课程组)负责人的教学改革指导思想端正,能认真组织各项教学工作和开展课程教学研究。全教研室(课程组)团结协作,认真执行教学规章,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杜绝教学事故,工作状态良好。
7、具有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把培养学生能力落到实处的措施和基本条件。
①按专业技能规范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与实施本门课程所承担的技能培养任务,并收到良好效果;
②要具备组织实践性环节教学的实验室,基本装备以及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基地等必要条件。
 
 
 
邵阳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请表
 
 
 
 
 
申报课程
课程类别
课程负责人
所属院系
联系电话
 
 
 
 
 
 
邵阳学院教务处制
2019年
 
1、课程教学内容概述
2、课程开设范围和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
 
 
3、
总人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博士 硕士 本科 本科以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教学分工
 4、现有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情况
 
5、课程建设现状(包括教材建设、教学研究和改革、理论和实践教学情况)
6、课程建设目标、方案及具体工作安排
 
 7、二级学院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8、专家评议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9、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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