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阳学院
2019年6月24日
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 》(教高〔2013〕10号)等文件精神,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建立健全校内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全校各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
二、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价,增强教学质量管理的责任性和主动性,促进二级学院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思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工作以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准确反映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建设,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三、评价的原则
以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体现“四个结合”,即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性评价相结合、核实数据与重点考察相结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专业合理定位意识,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评价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学质量监控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评价工作。
五、评价的方法
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审核数据、实地考察等方法来实施。
1.听取汇报:由各学院领导汇报本科教学工作的理念、思路、工作特色等内容,校领导、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听取汇报,并作出评价。
2.审核数据:由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有关数据,评定相应等级。
3.实地考察:由专家组深入各学院查阅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了解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有关指标作出评价。
六、评价指标体系
本方案共设6个一级指标和附加项目,25个二级指标,42个观测点,其中重要观测点14个。
七、评价结果的确定及应用
1.各观测点的评价采用等级制与评分制两种方式。
采用等级制评价的观测点根据等级标准确定相应的等级,分为A、B、C、D四等,高于C不足A的为B,不足C的为D。在确定每个观测点的等级时,必须首先达到C等标准要求,才能评为B等或A等。
各等级按如下标准计入评价总分:
A等(90-100):A95分,A+98分,A-92分;
B等(75-89):B82分,B+86分,B-78分;
C等(60-74):C68分,C+72分,C-64分;
D等(<60):40分。
采用评分制评价的观测点根据实际得分与该观测点的权重确定相应的等级或评分。
2.当某些二级学院与某指标无关时,取其他各学院平均分计入总分。
3.将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最后得分相同时,重要指标总评分高者排前),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4.对排名第1至第3的,给予适当经费奖励;若没有观测点评为D等、排名倒数第1名的重要观测点不超过1项的,可授予“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对于排名30%以后的,当年综合目标考核不得评优。
八、附则
机关职能部门、教辅及后勤单位兼课教师应归口到相应的二级学院参与评价。
评价方案中有关材料的统计时点全部遵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的有关规定,即教学工作数据按学年度统计,财务、科研、图书信息等按自然年度统计,特定时刻产生的数据按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附表:1.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2.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与等级标准
附表1
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观 测 点 |
满分 |
|
1. 定位与目标(15分) |
1.1教学工作思路(8分) |
●教学工作目标 |
2 |
|
●教学工作措施 |
3 |
||
|
●人才培养方案* |
3 |
||
|
1.2教学中心地位(7分) |
●重视教学工作 |
2 |
|
|
●日常教学巡视 |
2 |
||
|
●党政领导参与教学 |
1.5 |
||
|
●党政干部听课* |
1.5 |
||
|
2.教师教学(13分) |
2.1教授、副教授上课(2.5分) |
●教授、副教授上课 |
2.5 |
|
2.2教学评价(8分) |
●督导评教* |
3 |
|
|
●同行评教 |
3 |
||
|
●学生评教 |
2 |
||
|
2.3教学竞赛(2.5分) |
●教学竞赛获奖 |
2.5 |
|
|
3.教学建设(16分) |
3.1教学基本文件建设(2.5分) |
●教学基本文件 |
2.5 |
|
3.2专业建设(3分) |
●专业建设成效* |
3 |
|
|
3.3课程建设(3分) |
●课程建设成效* |
3 |
|
|
3.4教材建设(2.5分) |
●教材建设成效 |
2.5 |
|
|
3.5实践教学基地建设(2.5分) |
●实践教学基地* |
2.5 |
|
|
3.6教师队伍建设(2.5分) |
●教师队伍建设 |
2.5 |
|
|
4.教学改革(10分) |
4.1教研教改活动(2.5分) |
●教研教改活动开展情况* |
2.5 |
|
4.2教研教改课题(2.5分) |
●教研教改课题立项情况 |
2.5 |
|
|
4.3教学研究论文(2.5分) |
●教学研究论文发表情况 |
2.5 |
|
|
4.4教研教改成果(2.5分) |
●教研教改成果 |
2.5 |
|
|
5.教学管理(32分) |
5.1教学管理制度(2分) |
●教学管理制度与执行 |
2 |
|
5.2常规教学检查与评价(5分) |
●教师教学业绩考核 |
2 |
|
|
●日常教学检查与评价* |
3 |
注:带*的观测点为重要观测点。
(续表)
|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观 测 点 |
满分 |
|
5.教学管理(32分) |
5.3教学秩序(9分) |
●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 |
2 |
|
●教学事故* |
2 |
||
|
●调停课 |
2 |
||
|
●学生到课率* |
2 |
||
|
●学生考试违规作弊 |
1 |
||
|
5.4考试工作(4分) |
●考试试卷抽查* |
4 |
|
|
5.6实践教学管理(10分) |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
5 |
|
|
●实习与实训* |
2.5 |
||
|
●实验教学 |
2.5 |
||
|
5.7教学档案管理(2分) |
●教学档案 |
2 |
|
|
6.教学效果(14分) |
6.1学科竞赛(4分) |
●学生参与情况 |
1.5 |
|
●学生获奖情况 |
2.5 |
||
|
6.2英语等级考试(2分) |
●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 |
2 |
|
|
6.3应届毕业生就业(4分) |
●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占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比例 |
2 |
|
|
●已就业学生占应届毕业生的比例* |
2 |
||
|
6.4大学生创新与创业(4分) |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 |
2 |
|
|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2 |
||
|
附加项目(8分) |
国家级项目与成果 |
2 |
|
|
产学研合作教育 |
2 |
||
|
特色与创新 |
2 |
||
|
学生道德典范 |
2 |
||
注:带*的观测点为重要观测点。
附表2 邵阳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与等级标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满分 |
等 级 标 准 |
评价方法 |
|
|
A |
C |
|||||
|
1. 定位与目标(15分) |
1.1教学工 作思路(8分) |
●教学工作目标 |
2 |
教学工作思路清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
教学工作思路比较清晰,提出了目标。 |
①听取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汇报。 ②汇报会现场查阅各学院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③评价专家现场审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 |
|
●教学工作措施 |
3 |
教学工作措施得力,有切实可行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客观、全面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
年度教学工作计划不具体,年度教学工作总结不全面,教学工作具体措施不明确。 |
|||
|
●人才培养方案* [注1] |
3 |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符合国家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相关要求;理论与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合理可行,有利于人文素养、科学素质、身心素质的提高以及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课程体系基本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 |
|||
|
1.2教学中 心地位(7分) |
●重视教学工作 |
2 |
①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注2]每年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议4次及以上,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②有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本科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具体实施办法,执行良好。 |
①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每年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专题会议2次,有会议记录。 ②有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本科教学工作的政策,但执行不够。 |
评价专家现场查阅相关材料。 |
|
|
●日常教学巡视 |
2 |
①每周都有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进行日常教学(考试)巡视(查),有记录及处理意见。 ②每天都有学生工作人员(含班主任)进行日常教学(考试)巡视,有记录及处理意见。 |
①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进行日常教学(考试)巡视(查)平均每周0.6~0.8次,有记录。 ②学生工作人员(含班主任)进行日常教学(考试)巡视平均每天不足0.6~0.8人次,或记录不完整,或处理意见不到位。 |
①考试巡查记录由教务处提供。 ②教学巡视记录由评价专家现场认定或由教学质量监控处随机抽查确认,当年有抽查结果的以抽查结果为依据。 |
||
|
●党政领导参与教学 |
1.5 |
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每人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上1门课。 |
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担任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比例为50%~70%。 |
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 |
||
|
●党政干部[注3]听课* |
1.5 |
二级学院党政干部每学期听课都在10节及以上,听课记录完整、规范。 |
二级学院党政干部每学期人均听课8节,有听课记录。 |
由评价专家现场认定或由教学质量监控处随机抽查确认,当年有抽查结果的以抽查结果为依据。 |
||
(续)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满分 |
等级标准 |
评价方法 |
|
|
A |
C |
|||||
|
2.教师教学(13分) |
2.1教授、 副教授 上课(2.5分) |
●教授、副教授上课 |
2.5 |
教授、副教授每人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上1门课。 |
教授、副教授每人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上1门课的比例达80%~90%。 |
①教务处提供相关资料。 ②含各类选修课。 ③含在其它二级学院承担的教学任务。 |
|
2.2教学评价(8分) |
●督导评教* |
3 |
取校级教学督导对二级学院教师评价的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
|
①教学质量监控处提供相关材料。 ②以教学质量监控通报发布的数据为依据。 |
||
|
●同行评教 |
1 |
取二级学院同行评教比例,计算方法:
|
以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同行评教材料为准。 |
|||
|
●学生评教 |
2 |
取学生对二级学院教师网上评教的加权平均分, 计算方法:
|
①教学质量监控处提供相关材料。 ②含本科学生对二级学院各类教师的评价分数。 |
|||
|
2 |
取学生网上评教参与人次数比率,计算方法:
|
|||||
|
2.3教学竞赛(2.5分) |
●教学竞赛获奖 |
2.5 |
在岗在编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参加省级教学竞赛获得一等奖等荣誉称号。 |
在岗在编教师在校级教学竞赛中获奖、获得优秀教学质量奖,在省级教学竞赛获得优秀奖等。 |
①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 ②在岗在编教师参加省级教学竞赛获得奖励(不含优秀奖)的,评为B等。 |
|
(续)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满分 |
等级标准 |
评价方法 |
|
|
A |
C |
|||||
|
3.教学建设(16分) |
3.1教学基本文件建设(2.5分) |
●教学基本文件 |
2.5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学期开课计划等教学基本文件齐全,格式规范。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学期开课计划等教学基本文件基本齐全、格式欠规范。 |
以教务处认定为主,兼顾教学质量监处抽查结果。 |
|
3.2专业建设(3分) |
●专业建设成效* |
3 |
有省级及以上优势品牌专业(含一流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或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立项,或在建项目年度检查合格。 或:专业认证申请被受理的或在专业认证有效期内。 |
校级优势品牌专业、新设专业建设进展顺利,年度检查合格的。 或:省级及以上优势品牌专业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 或:达到专业类国家标准。 |
①由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 ②凡出现一个专业为D等的,定为D等;没有出现D等的,以学院各专业的最高等级为准。 ③校级优势品牌专业、新设专业年度检查、验收评估基本合格的,评为D等。 ④当年正式递交了专业认证申请的,评为B等。 ⑤专业综合评价:以省教育厅公布的等级评定等级。 |
|
|
3.3课程建设(分) |
●课程建设成效 |
3 |
①必修课程自有教师开出率100%,实际开出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数达到规定选修的学分数。 ②有校级及以上优质课程(含精品课程、视频课程、微课等)立项,或已有优质课程建设成效显著(含出版自编教材、开发网络教学资源丰富、优质教学资源实现共享等)。 ③广泛应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注4],有一定数量自行研制开发的多媒体课件,获得校级及以上多媒体教学课件奖励,教学效果好。 |
①必修课程自有教师开出率80%~90%,实际开出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数达到规定选修的学分数的80%~90%。 ②近3年有校级及以上优质课程立项。 ③部分课程应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教学效果较好。 |
①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 ②优质课程未通过年度检查或评估验收的,评为D等。 |
|
(续)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满分 |
等级标准 |
评价方法 |
|
|
A |
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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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建设(续)(16分) |
3.4教材建设(2.5分) |
●教材建设成效 |
2.5 |
①选用近5年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统编教材以及获奖教材比例≥50%。 ②近3年有1本及以上主编、公开出版或再版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或有2本及以上主编、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教材或有1本及以上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
①选用近5年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统编教材以及获奖教材比例为30%~40%。 ②近3年有1本及以上参编、公开出版或再版的教材。 |
由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 |
|
3.5实践教 学基本建设 (2.5分) |
●实践教学基地 |
2.5 |
①实习实训基地数量充足,能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的比例达到100%。 ②有省级及以上实践教学基地(含实验室)立项或年度检查合格。 |
①有实习实训基地,能基本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的比例达到70%-80%。 ②有校级实践教学基地(含实验室)立项。 |
①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 ②评价专家到二级学院查阅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 ③实践教学基地(含实验室)未通过评估验收或年度检查的,评为D等。 |
|
|
3.6教师队伍建设(2.5分) |
●教师队伍建设 |
2.5 |
①教师队伍建设有规划,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②重视青年教师培养,有合理可行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和措施(如青年教师导师制等),实施效果好。 ③当年新增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省级及以上教师荣誉(含优秀教师、121人选、芙蓉学者等)。 |
①有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②比较重视青年教师培养,有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和措施(如青年教师导师制等)。 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教学团队。 |
①由人事处提供材料或到二级学院查阅相关材料。 ②满足C等要求且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或教学团队的,评为B等。 ③有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未通过验收的,评为D等。 ④凡有教师被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的,评为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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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满分 |
等级标准 |
评价方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