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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科技厅《关于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邵阳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度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一)项目结题流程

1.各单位根据附件1 《2017年下半年应结题验收项目及主持人名单》,通知各项目负责人从即日起登录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点击结题人员登陆,凭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进入系统后,在系统里下载《结题报告》(空表)填报后上传,另外还要上传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录入论文、著作、专利、获奖信息和扫描件(专著只上传封面和版权页,论文只上传首页和已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的页面),并于12月13日前在系统里完成所有结题材料的录入并向学校申请结题(如需修改,可向科技处申请),将纸质结题材料送至学校科技处。

2.学校科技处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验收。

3.学校科技处将通过学校验收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

4.省教育厅在系统中对结题材料进行复查。

 

(二)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1.重点、青年、一般、创新平台项目需提供纸质《结题报告》一式1份、项目研究报告1份、研究成果简介1份、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专著必须提供原著1本)。

2.每类材料分开装订并统一装袋,封面贴《结题报告》首页。

3.结题材料(包括相关附件材料)除在系统录入以外,请将电子版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张三14A001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科技处邮箱:hnsyxykjc2009@163.com。

4.纸质《结题报告》中项目负责人签名必须手写,不能打印。

5.项目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6.相关附件包括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申请或授权专利、所获科研奖励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

7.结题报告的专家验收意见由学校审核验收通过后,统一组织专家填写和加盖公章,扫描后发给项目负责人重新上传。

8.申请延期结题的,应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

9.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逾期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省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并扣减学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214日前:各单位统一交结题材料纸质稿。

2017年1215-22日:学校组织专家审查纸质材料。

2017年6月22-25日:通过学校验收的项目主持人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将结题材料上传到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二、省自科基金项目

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报告样式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首页(http://www.hnst.gov.cn/)“样本下载”栏中下载;

(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合同书复印件(滚动合同不需要准备);

(3)研究成果复印件等;

(4)结题报告与合同、成果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由依托单位先进行审核;

(5)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件各一份)

材料提交时间:

12月18日前在准备好所有结题材料并向学校申请结题

 三、其它科研项目

其他科研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及时与学校科技处联系,按时按要求结题或办理延期手续,无故延期的将中止项目经费报账。

 

四、其它事项

1.本通知中结题报告书模板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或科技与学科工作群中下载。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社科类项目:付晓老师,科技处613室, 电话: 5431736、15180906610

理工、医学类项目:毛颖玲老师,科技处613室,电话:543173613762880788

电子邮箱:hnsyxykjc2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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