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相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和《邵阳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邵院党字[2019]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个人按照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
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和《邵阳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邵院党字[2019]30号)等有关文件、参评条件和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评审表格,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代表作原件,到学科或专业所归属的二级学院进行对岗分型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到学生工作处对岗申报。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人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在第12栏“个人签名”中由本人亲笔签名、留手印。2019年度高校教师按照省职改办统一发布的《2019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报送材料。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整理装袋、代表作原件、封面及公示表的填写等须按有关要求做到规范、完整、准确、清晰。
2.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向职改办上报材料时现场签字。
3.学历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验证。若学信网无法查询,须附毕业生登记表。
4.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的“所在部门群众评议意见”需在学院召开相关推荐会议后填写评议结果并签字。
5. 公示表必须包括所有的业绩材料;公示表下面的单位(公章)等信息由所在二级学院填写;电子版须发人事处邮箱,邮箱:hnsyursc@163.com,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必须一致。
(二)二级学院资格审查
申报人员须到其学科或专业归属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评价。申报人员应在所属二级学院进行公开述职。二级学院职称推评工作小组负责人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参评资格、基本条件、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进行评议和资格审查,并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含二级网站)公示3天。职称推评工作小组根据上级和学校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组织申报人员进行公开述职,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并在申报人员《评审表》13、14栏中“真实性责任卡”、“部门负责人审查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中的“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上实名签字,并在中签字盖章。各二级学院要严把材料审查关,凡因审查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学校参评资格复审
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复核,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及材料真伪,具体审查如下:
人事处复核基本条件、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处复核教育教学条件,科技处复核科研条件,学生工作处复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纪委监察室复核违纪违规情况。确认其参评资格,并向学校职改领导小组报告,参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二级学院初评和量化赋分
二级学院职称推评工作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其思想政治与师德量化赋分、教育教学量化赋分、科研成果及业绩量化赋分、其它量化赋分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等项目进行量化赋分,并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学校职改办报送量化赋分结果。量化赋分结果须在本单位(含二级网站)公示3天。
(五)学校教学测评复核和综合考查推荐
学校教学测评委员会按照学校教学测评工作方案对参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教学测评结果的复核,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学校综合考查推荐委员会按照学校考查推荐工作方案,对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参评对象的资格条件、教学测评结果和任现职以来科研业绩成果等进行复核和综合考查推荐,学校深化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本年度评审高级职务岗位职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本年度高级职称参评对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六)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时间初步安排
(1)11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对岗申报,并对申报对象参评资格进行初审、评议和教学测评、科研量化等赋分,参评对象材料在二级学院公示3天(包括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和论文查重);
(2)11月22日:各二级单位将参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报送职改办(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并开始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和初评;
(3)11月22日-11月29日: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进行资格复审;
(4)11月30日: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人员到财务处缴纳评审费,将评审材料交职改办,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
(5)11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须完成各单位参评资格合格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和初评,并公示3天。
(6)12月10日前:学校职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教学测评复核和学校综合考查推荐,并公示3天;
(6)12月30日前 学校组织高教系列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按照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文件要求填写和装订材料,并按要求提供代表作原件,详见附件。
2、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11月20日(含),在此之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9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3、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邵院政字[2011]47号)文件规定,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科技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中选择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但须按专业归口到相关二级学院申报。
4、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高级职务评审费为570元(含面试答辩200元)、中级200元,请申报人员按要求自行到计财处缴纳。
5、有关业务培训安排和其他事项,按职改办通知为准。
四、纪律要求
参评人员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二级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学校纪委监察室对资格审查进行全程监督。
对违纪违规的申报参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指名道姓通报,其结果连续三个年度提交至学校高评会供评委参考,失信行为计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放置个人档案留存,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三年;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进行党纪、政纪追责处理。
二级学院职称推评工作小组须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参评资格、基本条件、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教育教学、科研业绩及量化赋分等进行认真审查,并将量化赋分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对于敷衍了事,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将取消该单位政策性岗位职数,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
联系人:杜雅芬,联系电话0739-5306013,2019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QQ群号697460113 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404室,邮箱hnsyursc@163.com。有关参评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
2.《邵阳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邵院党字[2019]30号)
3.高教系列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
4.参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
5.邵阳学院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一览表
邵阳学院职改办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