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邵阳学院公寓(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校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和阵地。不断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是学校有关部坚持教育、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教育为根本、以服务为前提、以管理为保证,落实“文明、安全、整洁、守纪”的工作目标,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第二条 学生宿舍实行以后勤中心管理为主,各班和有关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协调一致、各司其职(见《学生工作手册》)的综合管理体制。
第三条 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作用,推动学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吸收品学兼优、工作负责、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学生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小组,协调学生宿舍服务管理部抓好学生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的维护和学生行为管理;学生宿舍寝室长具体负责寝室的精神文明建设,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就寝、搞好寝室卫生,爱护公物和公共卫生,遵守宿舍纪律,反映宿舍存在的问题和大家的意见要求。
第四条 住宿管理
1. 学生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房间住宿,未经后勤中心管理部门和学生处批准,不得自行调整房间和床位;
2. 学生毕业和中途退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
3. 学生不得在外住宿,确有特殊原因不住学生宿舍而住校内其他地方的,必须要本人申请,经学生工作处批准,院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办理手续,违者按违纪处理。
4. 严禁学生在校外住宿,在校外住宿发生的一切问题概有本人负责。
第五条 安全管理
1. 学生宿舍设专职门卫,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住宿人员凭出入证进入;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带出学生宿舍的大型、贵重物品须登记放行。不得将违禁或有害宿舍安全、卫生的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2. 加强个人财物和贵重物品的自我管理和安全防范,关好门窗,防止被 盗丢失。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丢失被盗责任自负,管理人员工作失职发生被盗视情况给予赔偿部分或全部。
3. 加强消防安全。严禁乱拉乱节电线;严禁在寝室使用蜡烛;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充电式应急灯、“热得快”等电器。违者从严处理,造成损失的按价赔偿。
4. 除学院的服务部门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各类经营 活动。
第六条 清洁管理
1. 宿舍公共卫生由卫生员负责打扫,住宿人员做好维护工作。
2. 寝室卫生由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轮流打扫,住宿人员自觉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地面、墙面干净,东西放置规范、有序。
3. 坚持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管理人员、有关部门采取不同方式组织卫生检查或抽查。检查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寝室、卫生和考核各班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 作息时间
1. 严格处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
2. 宿舍开门了(灯)时间按学院的统一作息时间,夏季、周末及假日推迟30分钟关门(灯)。
3.特殊情况,由后勤中心学生宿舍管理部决定。
第八条 纪律管理
1. 严禁在宿舍打麻将和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 严禁在宿舍非法集会、张由大小字报、散发传单和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非组织活动。
3. 严禁在宿舍经商、张贴广告和从事推销活动。
4. 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聚众起哄、打架斗殴、乱砸乱烧、乱吼乱叫、猜拳行令和酗酒。午休和熄灯后不得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第九条 公共设施管理及维修
1.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
2. 不得将桌、凳、床等公物搬出宿舍。
3. 发生水电故障和家具、门窗锁损坏,报告管理人员安排维修和排除。
4. 人为损坏宿舍家具和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第十条 水电管理
1. 寝室用水电限定额度由学校规定,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理。
2. 拖欠或拒交超额水电费者,按学校规定加收滞纳金。
3. 乱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宿舍禁用电器才,按电业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 宿舍违纪处理
一、 宿舍发生的一般违纪问题上,由后勤中心学生宿舍服务管理部按照学院后勤中心有关规定实施办法处理。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报学院处理。首次违反宿舍违纪,认识态度好,给予通报批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1. 擅自在校外住宿一学期累计三次以上者;
2. 宿舍关门熄灯后迟归一学期累计五次以上者;
3. 未经允许擅自搬运住处不听劝阻和留宿外来人员者;
4. 在宿舍喧哗、吵闹和有影响他人休息的其它行为不听劝阻者;
5. 在宿舍酗酒划拳,打麻将和赌博者;
6. 损坏宿舍公物,破坏、污染公共卫生情节严重不听劝阻者;
7. 在学校寝室及宿舍区域经商做买卖和张贴广告者;
8. 在寝室使用蜡烛不原劝阻者;
9. 在宿舍违章用电和烹饪食物者;
10. 违反宿舍消防管理规定引起宿舍火警、火灾者;
11. 损坏消防设施者;
12. 携带易烯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不听劝阻者;
13. 在宿舍打架斗殴,播放、观看淫秽物品者;
14. 不服从管理,在宿舍无理取闹者。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照《学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由后勤服务中心作如下处理:
1. 乱扔烟头、果皮、乱倒垃圾、乱倒残汤剩饭和脏水者,发现一次罚款10-20元/次;
2. 在墙壁上乱写乱划或有意污损墙壁,罚款30-50元/次;
3. 违章在寝室及其区域摆摊设点者,罚款20-30元/次;
4.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态度恶劣,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5. 拒交罚款者,按照学生有关规定作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奖励
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在维护宿舍安全、纪律、卫生和宿舍管理中表现突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1. 学期被评为优秀寝室、卫生寝室、除给予奖励外,寝室成员按规定加综合测评分;
2. 经批准的免检寝室一学期能保持者,按优秀寝室对待;
3. 见义勇为,制止寝室发生的打架斗殴、盗窃、赌博、损坏公物、声音违章用电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及时报告火险隐患,抢救扑灭宿舍火灾表现突出者;
5 举报或提供宿舍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和突发事件信息,查实无误者;
6. 寝室长及学生宿舍自管会成员工作突出者;
7. 有重大特殊贡献,由学校表彰奖励。
本办法由后勤中心和学生工作处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公寓管理措施
一、 重视宿舍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宿舍保安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主人翁意识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现任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学生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坚持正常的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宿舍保安员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重视理论学习、业务交流、实绩考核。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
1、加强对校区宿舍管理的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和考核制度。做好临工用工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宿舍区的实际生数调整有关岗位的工作量,谨防人浮于事,分工不均的现象。
2、规范维修程序,加强对维修项目的登记造册,制定有关制度,在学院校区试行非自然损坏的项目进行有偿修缮的制度,尽可能降低维修费用。
3、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水电管理。继续推进学生公寓定额供给,水电超额付费的管理模式。
三、建立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抓好宿舍各项安全工作
1、利用黑板报、橱窗在宿舍区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2、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学生宿舍区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确保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对突发事件能够积极预防、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3、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普通宿舍的用电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规范服务项目,进一步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
1、各宿舍区要想方设法为广大同学提供服务,各值班室有偿服务仅限报纸、牛奶(零售的必须是宿管部许可品牌的当日鲜奶牛奶等)及电话卡、上网卡、送水大项,有条的宿舍区可增设洗衣、脱水服务项目。
2、认真做好与后勤中心维修的联系与协调工作,保证学生宿舍的各项维修及进、到位。
五、加强宿舍区文化氛围的营造,大力开展宿舍文化系列活动
以“星级”宿舍评定和“文明宿舍标兵”表彰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完善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以评促进、以评促改,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加强安全知识、生活常识等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文化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真正把宿舍建成学生温馨的家园。
六、完善宿舍管理网络,加强自律会工作指导,提高“三自”能力
1、为了更好地做好校区的宿舍管理工作,本学期我们建议所有学院成立自律分会(个别学生人数较少的学院可成立宿舍管理小组),主要负责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本院的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以及宿舍文化建设等工作。
2、积极指导学生自律工作,逐步提高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坚持以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充分发挥自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公寓(宿舍)量化指标
第一条指导思想。本着体制、机制转变,为学生服务不变的思想,加强服务、管理、育人等环节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素质教育,从而更好地为人才培养服务。
第二条组织领导。学生宿舍管理的考核工作在后勤中心与学生工作处领导下执行,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核对象。凡是由学校安排居住我校学生的各类公寓、宿舍等都 在考核之列。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二)学生宿舍的稳定、消防、安全保卫;
(三)住宿学生的日常行为的养成教育、管理和服务;
(四)学生宿舍楼内外的环境卫生,室内卫生的日常管理;
(五)学生宿舍内所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
第五条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座谈会、学生意见反馈、民意测验等多种手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定期检查20%+不定期检查20%+学生座谈会20% +民意测验20%+意见反馈20%。
第六条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良、中、及格、差五个级别。优(100-90分)、良(89-80分)、中(79-60分)、差(60分以下)。
第七条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以《邵阳学院宿舍管理办法》的要求为标准 。
(一)学生宿舍区域内的内部管理(25分)
1.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8分)
2.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8分)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5分)
4.工作人员协调能力(4分)
(二)学生宿舍区域内的稳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15分)
1.宿舍区域内的稳定工作(5分)
2.宿舍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的措施、落实和预警、应急制度(5分)
3.宿舍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措施及执行情况(5分)
(三)对住宿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30分)
1.宿舍环境卫生和美化(6分)
2.寝室内部卫生督促与美化(5分)
3.学生在宿舍内遵守校纪校规情况(3分)
4.学生思想沟通工作到位情况(5分)
5.与学生之间的协调情况(3分)
6.对宿管员的工作指导(8分)
(四)宿舍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25分)
1.管理、维修工作的服务态度到位(6分)
2.硬件接报维修报告及时度(8分)
3.硬件维修到位情况度(4分)
4.宿舍硬件设施、设备的管理(7分)
(五)为学生提供有关服务的态度、质量(5分)
四、宿管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调配和安排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外来人员凭身份证、工作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实行严格的会客制度。
3:上班时间一定要佩戴工作牌,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特别不准请人代班。
4:必须每天清扫宿舍楼周围、门厅的卫生,保持值班室整洁。督促自行车和摩托车主停放指定位置。
5:杜绝在值班室内生火做饭、出售食品。严禁叫买叫卖人员进入宿舍楼内,注意防火、防盗,严把学生进出宿舍物品登记制度,不准在宿舍楼内饲养家禽和宠物。
6:严禁在值班室内打牌赌博、烧开水卖。小孩不得在值班室玩耍、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7:负责节约水电以及家具零星维修的联系工作。做到维修到位,服务到位。
8:负责宿舍楼内财产管理(床、桌、门、窗、椅、凳、电气材料等)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存在。
9:必须完成后勤服务中心交给临时性其它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学校其它部门和上级领导的监督和检查。
10:协助学生处、保卫处搞好宿舍楼管理工作。
五、卫生员工作范围
1:每天配戴工作牌按时上岗,熟悉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
2:每天按时清走垃圾,并送到指定的堆放场地;走廊、过道、洗漱间,上午用拖把拖洗一次,下午要清扫一遍;每天用抹布擦拭楼梯扶手、消防器材盒、开关盒、公用电话机、栏杆、墙群一次。做到地上无积水、无垃极、无痰迹。垃圾桶每天清洗一遍,顶棚和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垢。厕所无异味。
3:每天上午十一点以前,下午五点以前为卫生清扫时间。监督学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和废弃物,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4:认真负责检查水电设施,及时关闭学生忘记或者随意打开水电开关设备,避免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及时报告该楼宿管员的坏水龙头和下水道堵塞及其它维修情况等。
5:工具间房一定要保持整齐清洁,废弃物及时处理。
6:协助本楼保安员搞好楼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和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安员。
7:参与所负责范围的卫生检查,虚心接受检查评比。
8:协助宿舍管理员工作。按进完成服务实体交给的其它任务。
邵阳学院后勤服务中心